﹝會員資格﹞會員資格
本會會員分下列五種:
一、 正式會員(具下列(1)或(2)資格者):
(1) 具有本學會承認之組織或機構所授與之神經語言程式學專業執行師資格者。
(2) 具有中華民國考試院、衛生署或教育部等認定之醫、藥、護、心理及教育等相關人員證照者:例如:臨床心理師、諮商心理師、醫師、牙醫師、藥師、中醫師、社會工作師、獸醫師、護理師、營養師、醫事檢驗師、放射技師、職能治療師、教師及幼教師等。
具上述資格,由會員二人介紹,填寫會員入會申請書,經理事會通過並繳納會費後,得為本會正式會員。
二、 學生會員:具學生身份且對神經語言程式學有興趣者。
三、 準會員:不具正式會員資格,但對神經語言程式學有興趣者。
四、 榮譽會員:個人或企業認同本學會捐獻本學會貢獻心力者,由理事長提
名,經理事會通過,得為榮譽會員。
五、 海外會員: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但對神經語言程式學有興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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